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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新年夜 (第2/2页)
d守夜。 陈思诺躺在那里,不多时就睡着了,而此时在遥远的匹兹堡,一栋房屋里,一个男人从摇椅上站起来,对靠在床上正在读书的另一个男人说:“我想睡了。” 那个男人点了点头,说:“你关灯吧,我开台灯来看。” “这本书真的这么好看吗?”对方笑道。 “找到了从前社会的影子,好在那个人昏迷之前,读的不是《SavingFishfromDrowning》,那本书连这样一点脉脉温情都没有了。” 《沉没之鱼》,谭恩美的另一部,书名特别配合遇难者当时的处境,《接骨师之女》讲的是母女三代人的历史,从中国到美国,从战争时代到和平的现代,母女最终在一定程度和解的故事,还是有一点慰藉的,而《沉没之鱼》就很严酷了,“救世主情节”的幻灭。 作为一名白人男性,谭恩美的书让这位者难以代入,相对弱势的异域文化单单书写自己是不够的,两边还需要一个对接口,否则就会好像《北地胭脂》一样,中文版在中华文化圈很火,但是英文版在欧美就并未获得太多共鸣,虽然写的本来也是欧美应该会感兴趣的“中国风情”,但是她写的似乎,主体性太强了,不符合西方人对中国的想象。 谭恩美的虽然比张爱玲的那一部《北地胭脂》容易接受一些,毕竟是美国背景,但是这位读者也难以太深入地浸入,毕竟作者写的是亚裔,女性,而且不是猎奇文,而是很认真的内容。 身为白人男性,他一直认为,自己就是人的标准,代表人的普遍性,而谭恩美这个亚裔女性,则象征人的特殊性,就是原则以外的特别部分,尤其又是母女故事,即使亚裔族群的文化背景,这本书大概也是在女性读者之中更能够获得深深的共鸣,她们本族裔的男人都未必很感兴趣,而自己则是对文中的时代生活描写感到有所触动,这才读了下去,美国毕竟也参加了二战,而且与日军作战。 不过此时读这一本书,倒是让他心中有一种特别的感觉,这是末世前的书,而且并不是废土文学,“末日文学废土文学”之类,从前他是着迷的,现在实在不想再看,这一本从前或许会觉得“不够爽”的书,现在倒是刚好合适,而且还是那个人临死之前读的最后一本书。 今天傍晚,自己与同伴找到了这间房屋,外观完整,似乎没有受到什么破坏,于是便决定在这里过夜,撬开锁进入客厅,里面没有人,但是打开卧室的门,一个行尸就扑了出来,两个人打倒了行尸,正准备将尸体拖出去,此时诡异地发现,房间里的灯开着倒也罢了,收音机居然也是打开的,里面正播放着末日电台的节目,营造出一种“宛若生时”的氛围,然而却让人感觉有一点悚然。 把尸体拖到房屋后面的灌木丛里,回来收拾房间,床单是不能用了,丢出外面,死者的遗物也都弃掉,有一只卫星手机,已经没电了,直接抛出外面,还有那些垃圾也清理出去,但是收音机和书都留下了。 同伴环视着房间,说:“他临死之前给自己找了个好地方。” 有电力供应,方才查看了整幢房屋,地下室有柴油发电机,虽然柴油剩余不多,但还是能够维持几天的供电,看到房间里的灯光,让人瞬间感到重新回到电气时代,文明的回归,看那个人留下的矿泉水瓶和食品袋,生前并不缺乏食物,而且还有书有收音机,他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最后的时光,也算是另类的“安乐死”,挺完满。 于是清理了僵尸之后,两个人便接管了这栋房屋,确实很舒适,即使没有了床品,也有一种“回到过去”的感觉,让人有心情好好地读一读书,在这样一个纷扰的世界上,书籍仿佛是镇痛剂一般的存在,让人暂时脱离痛苦无望的现实。 台灯之下,又读了一会儿书,那个人终于关掉台灯,躺下睡了。 第二天早上,木屋里面的人们从地板上爬起来,简单洗漱,吃过了早饭,便离开这间安全屋,到外面搜寻物资,在附近的房屋之中搜索。 在一幢房子的厨房里,从食物储藏柜向外拿罐头的时候,Matthew说道:“基地里面在说要更换出行装备,汽油越来越少,而外面的物资也越来越难寻找,管理人员认为,有的时候,出去一次耗费的汽油,难以抵偿带回来的物资,所以在计划换成电力汽车了。” Demi笑道:“她们也是很能精打细算了,总算没有让我们骑自行车出去找东西。” Osmond乐道:“按照她们一贯的秉性,未来有一天真的这样做也不是不可能,我是说,如果阿拉斯加的行尸越来越少的话,我听说还在认真考虑养马的事了。” 陈思诺将一罐黄桃罐头放进背包,说:“我投电力汽车一票,可再生能源。” 对于自己而言,比开采冶炼石油的技术难度低多了,真正可再生几乎无限量的能源,因此陈思诺坚决支持电能,对化石燃料感觉一般,对于那种不能循环补充的东西,她总有一种“坐吃山空”的不安。 dy笑着说:“投票啊,很久远的事情了,不过有一天我们或许会重开选举的,我知道联邦政府差不多全部覆没了,如果现在选举,dice州长的赢面比较大吧?” 于是大家便讨论着美国选举。 从房屋之中出来,又到下一栋房子寻找,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,到了中午的时候,大家走在树林之中,正准备找一栋房屋,料理今天的午餐——松鼠,前面树丛里一阵窸窣的声音,众人登时警惕起来,然而下一秒,一头鹿便窜了出来,陈思诺的标枪立刻便投了出去,一下子便扎进那头鹿的颅骨,野鹿登时倒地,还不等众人庆祝,马上又有一头鹿钻出树丛,身上还带着箭,陈思诺来不及过去取下标枪,她条件反射地从发髻中拔出发簪,发簪瞬间加长,然后如同一道紫色的闪电,飞了出去,将那一只鹿也钉在了地上。 大部分同伴都是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魔法杖,此时那支魔法杖正颤巍巍地竖在地上,杖头紫色的水晶煜煜发光,在金黄色藤纹边框的衬托下,非常华丽。 dy说了一声:“这标枪真的,很值钱啊。” 庄羽道:“有两头鹿,我们可以回去了。” 都是驼鹿,身型非常大,两只加在一起,大概有一吨重,这样新鲜的鹿rou,要赶快带回营地去。 就在这时,树林里传来一阵飞跑的脚步声,很快三个人出现在面前,脸上都涂着红的绿的油彩,一个拿着十字弓的女人一眼就看到了鹿,指着后面那一头倒地的驼鹿,说道:“那是我们的鹿!” 几个人看着庞大鹿身上插着的那两只箭,原来就是她们的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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