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在姊妹的名义下》(GL)_第九章排斥(二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九章排斥(二) (第1/2页)

    真无愧初冬之名,才下午五点多,天就快全黑了。

    「下班去哪?」利佳贻看着文件,却一只字都看不进眼内。

    心烦,连工作都没g劲。利佳贻讨厌这种状态,也讨厌这样的自己。

    温希柔闻言坐直身子抬起头来,才勉强能越过萤幕看到不远处的利佳贻。

    「去雅岚的酒吧玩呗。只是上市案的企划书还没Ga0定,应该要加班了。」

    「去酒吧喝可乐的应该只有你。」利佳贻不忘调侃温希柔,抓起外套便准备离开,「走吧,明天再做,上市上柜什麽的,急也急不来。」

    「现在?你也去?」温希柔看了看手表,还没到下班时间,利佳贻今天心情一定很糟糕。

    「怎麽?怕我阻碍你把jiejie?」

    「我必须澄清,是jiejie们把我。」

    温希柔翻了个白眼,然後被利佳贻巴了下头。

    吴雅岚是温希柔的同班同学,毕业以後没去做健身教练,而是开了间酒吧,这件事可算是当年毕业生中的十大未解之谜之一。

    由吴雅岚所经营的酒吧,并不像一般的乌烟瘴气,而是大多时间都播放着爵士乐,不怎麽嘈吵,让人很舒心、放松。偶尔会有人驻唱,但温希柔通常都是挑没有驻唱的时候去,人少一点,自在一点。

    「欸,佳贻学姐怎麽了?」吴雅岚隔着吧台弯腰凑前在温希柔耳边问。

    「烦家事呗。」

    「她家有什麽好烦的吗?莫非佳炜姐回来了?」

    「佳炜姐会回来才怪。别管她了,她自己会想通的,别站出来当靶子就好。」

    原本一直背向她们,与她们隔了两个座位的利佳贻突然回头,「温希柔又在讲我坏话?」

    「冤枉啊!我在问雅岚怎麽维持这麽火辣的身材而已。」说起谎来眼都不眨一下。

    「你算了吧,去一下健身房都会没了半条命,问了你也做不来。」利佳贻把喝完的空杯推过去,「雅岚,一杯MoulinRouge。」

    吴雅岚点点头,待利佳贻再度转过身去,才边调酒边低声问温希柔:「居然不反驳啊?」

    「她心情不好,我得让着她,免得喝挂了又是我倒大霉。也不知道酒有什麽好喝的!」

    雅岚尴尬地笑了笑,在酒吧老板面前说酒有什麽好喝的,是拆招牌吗?

    「小P孩,你上次不也是喝我的Auslese喝得很开心?一喝就喝掉上万元了呢。」

    温希柔严重怀疑利佳贻的耳朵是坏话监测器,讲别的事情都没听到,一讲她坏话就算多小声都马上知道,这nV人真可怕。

    「学姐……」被利佳贻听到讲她坏话就是会被翻旧帐,温希柔眨着无辜的眼睛,来到利佳贻身旁,用头蹭了蹭利佳贻的胳臂,企图掩饰她瞬间就脸红的尴尬,「我不知道那一瓶酸酸甜甜的竟然那麽贵嘛,又没有什麽酒味……」根本不像酒,害她高高兴兴喝了整瓶直接醉倒,一直抱着利佳贻碎碎念,还被利佳贻用手机录下了一段影片。酒醒後被利佳贻取笑了很久,真是後悔莫及。

    「该不会是伊慕酒庄的吧?」吴雅岚双眼顿时放亮,一脸殷盼地看着利佳贻。

    「她敢喝我的伊慕,早就变成那人杯子里的薄荷了。」顺着利佳贻的目光看去,就会看到不远处的客人手中正拿着Mojito,那被冰块压制住被捣碎了的薄荷。

    见温希柔倒cH0U了一口气,利佳贻满意地笑逐颜开,「还好,只是2017的凯勒而已。」她用手指戳了戳温希柔的额头,「就你以为只有红酒是贵的,酒一定有酒味的,傻不傻?」。

    2017的凯勒而已……可是凯勒好年份的酒款也不输伊慕啊。吴雅岚也很想糊里糊涂就喝掉别人的贵腐酒还不会被骂,一时间也不知道该羡慕利佳贻还是温希柔好。

    「希柔喜欢贵腐酒吗?我有朋友是德国酒进口商,要不要——」

    温希柔连忙打断吴雅岚好心的发言,「不用不用!还是可乐b较适合我。」

    利佳贻笑起来,还好心烦的时候有这个活宝逗乐自己。

    接过吴雅岚递上的MoulinRouge喝了一口,哎,雅岚下手重了,有点过酸,就像她的心那样酸涩。

    那一年的暑假,利佳贻因为与jiejie打架被mama狠狠骂了一顿,小小的利佳贻负气离家出走。

    利云祥一直在她身後不远处跟着,免得宝贝nV儿出意外。本以为利佳贻不会走得很远,却竟然走了超过四个捷运站的距离,足足两个多小时,真不能小看小孩子的脚力。

    走到一个公园,利佳贻才停了下来,坐在长椅休息。

    利云祥正要上前开解利佳贻,迎面而来熟悉的面孔叫他诧异,他压低声音:「你怎麽在这?」

    nV人蹲下来m0了m0身旁小孩的头,「自己去玩吧,不要走远。」才站起来回答:「我住这附近怎麽不能来?倒是你,会出现在这里才奇怪。」

    小小的利佳贻不晓得自己身後发生了什麽事,只记得她一坐下来,想起被mama骂就觉得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