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百日告别》_everlad-3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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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everlad-3 (第1/1页)

    我并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沈安之。

    有一次在学校的海边碰到他,下午三四点,yAn光很好,我坐在石头堆砌的栏杆旁看海。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,我转过头去,看到穿着黑sET-shirt的沈安之,海风将他的头发吹起。

    他身後站了五六个男生nV生,男生们高大英俊,nV生们穿着超短K,露出又长又直的腿。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,好奇地打量我。

    我大脑一片空白,等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转身跑出了很远。

    似乎有听到他的朋友们问那人是谁,不过幸好没有听到他的回答。

    有些时候,我希望我和沈安之的交集只有那一处,便利店外路灯下的长椅上,时间停在那里就好了。

    让我忘记生活本身,忘记他的豪车、他的别墅、他的身份证、他的英俊和年轻气盛。

    他生於斯,长於斯;他说一口流利的粤语,吃着海鲜和粤菜长大,他所有的朋友都在这里。

    对我来说,这却是一座必须说再见的城市。

    我和别人不一样,我只是一名交换生,我的学生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。无论我考试成绩再好,我也拿不到一张这里的毕业证书,我所拥有的时间,每一天都是倒数计时。

    晚上的时候,沈安之在长椅边找到我。

    「小孩,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你了。」他俯下身,挡住路灯的光,「跑什麽跑?」

    我不好意思地笑笑:「上课要迟到了。」

    「哈,」沈安之在我身边坐下,「周末有空吗?」

    「嗯?」

    「玩帆船,他们问你要不要一起去。」

    我摇摇头:「还是算了吧。」

    「周末的时候你一般做什麽?」

    「写作业、看书。」我说,「我很无聊的,连旺角都没有去过,所以从来都分不清它和尖沙咀。」

    「你没有去过旺角?」他睁大眼睛看我,「你没开玩笑吧?」

    「那坚尼地?太平山?跑马地呢?」

    我一一摇头。

    「你来香港多久了?」

    我撒了个谎:「第三年了。」

    沈安之站起身,对我眨眨眼睛:「走,带你去旺角。」

    「现在?」

    半个小时以後,我站在旺角的一家旧书店里。顺着窄窄的楼梯上到二楼,阁楼里堆满了书,沈安之站在一本老相册前翻了很久。

    离开的时候,我买了一本《唐诗》和一本《宋词》,竖立的繁T排版,价格不算便宜,但我很想买点什麽,当纪念或是其他。

    我跟他讲小时候看金庸的事,租书店十块一本,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。我最喜欢《白马啸西风》,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,可是我偏偏不喜欢。江湖恩怨哪有儿nV情长来得浪漫。

    「我的梦想是开一家书店,乱七八糟放很多书,任君自选,不用和我说话。」

    「你好像很不喜欢和人说话。」他将手背在脑後,逆着人群走。

    我点点头:「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,安安静静的,x1收很多很多的yAn光和雨露,然後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。」

    红灯亮起,我和他一起停下来。站在午夜的香港街头,他对我说:「你已经很好了。」

    第二天,香港下了一场暴雨。

    天气预报说有台风来袭,学校停课一天,香港人似乎对此习以为常,只有我一个人惴惴不安。

    我在路灯下等沈安之:「我找不到三明治了。」

    他挥挥手,让我跟在他的身後。我们在7-11买了一支手电筒,沿着下山的路一直走。夜晚变得很安静,我们压低了声音呼唤三明治,怕惊醒了别人。

    「小孩,你会离开香港吗?」他突然问我。

    我假装没有听见:「嗯?」

    他耸肩:「毕业以後我想去美国学电影,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?」

    我的脸隐藏在黑暗里,幸好这样,他才不用看到我难堪的表情。

    我问他:「你要拍电影吗?」

    他点点头:「就拍香港好了,这里是我的故乡。」

    大雨过後的灌木丛散发着清新的香气,他突然停下脚步,朝下坡路边的一个观景台走去:?你没有看过太平山的夜景吧?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。?

    我摇摇头。

    沈安之回头看我,笑着说:「那你不用去看了,这里b较美。」

    我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,那是我第一次触碰到他,他的掌心微热,轻而易举就将我拉了上去。

    沈安之,你一定看过无数壮阔的风景吧?而我啊,我所见过的美丽,都不如在你身边,那些细碎的、平凡的夜晚来得动人。

    让人想要铭记一生的,不是脚下的万家灯火,而是和你在一起的时光。

    一阵风吹过,我们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,我蹲下身,三明治一头栽入我的怀中。

    我的宿舍禁止养宠物,沈安之的家人又对猫毛过敏,我抱着三明治发愁。

    沈安之拿出手机打电话,对那边的人说:?我请你吃饭好不好??

    没过多久,一辆越野车大大咧咧地从山上冲下来,停在我们面前。一个穿白sE牛仔短K的nV孩从车上跳下来,她的皮肤是迷人的小麦sE,皱着眉头说:「沈安之,你知不知道你很烦人。」

    在看到她的一瞬间,沈安之的眼睛亮起来,他说:「宋明,跟你说过多少次,慢点开车。」

    那个叫宋明的nV孩走到我面前,伸出手,接过我怀中的三明治。

    我记得那个夜晚,没有月亮,没有星星,也没有风。站在天台的顶端,可以看见整座港岛。

    那是我最後一次见到三明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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