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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无名指 (第1/1页)
第3章无名指 戴星台高一时曾因父母工作变动的关系转过一次学,由北到南跨越了很远的城市,恰好转到萧凡宋就读的高中。他们做了三年高中同窗,关系淡淡,在街头偶遇都懒得打招呼。他对萧凡宋的印象仅限于一个样貌漂亮但没什么笑模样的男生,瞧上去活似一块冰。 真正熟悉起来,是在大学时期。 大二时室友们陆续交了女友,只剩戴星台仍旧孤身一人。由于长得高大英俊,人也不难相处,对他表达过好感的女孩子不在少数,其中不乏各方面都十分出众的。 然而对那些爱娇的女孩子,他却从未有过心动。细究起来他从没考虑过风花雪月之事,似乎在感情方面无所求。 几位室友万分费解:“怎么一个心动的都找不到?也许你不喜欢女生,喜欢同性?” 戴星台倒没往性别上想过。当晚下载了一部钙片,观看十分钟后,他看着自己裆部高高支起的帐篷,再联想从青春期至今,看av时要好半天才能有反应,心里便有了答案。 如今同性婚姻已经合法,世俗对同性恋的接受度更高了,不过仍有一些泥古不化的人认为,这是有悖常理的。 其中包括戴星台的父母。 戴星台不准备隐瞒,也没觉得有何可瞒的,第二天便短信告知了父母。 回应他的,是电话与短信齐飞的狂轰滥炸。 戴星台无法理解父母的想法,就如他的父母无法改变他一样。在他看来,自己不过是普通性取向的其中一种,在法律上也是得到认可的;而在父母眼中,则是独子一夕之间变成了不正常的、有悖人伦的“变态”。 谁也说服不了谁,唯有僵持不下。 再次遇见萧凡宋,是在昏暗的KTV走廊;他面色潮红,半眯着眼有些神智不清的模样,跌跌撞撞地一头栽进戴星台怀里,像只错失了方向的无助动物。头发被汗浸湿了,可怜兮兮地粘在皮肤上,黑发雪肤红唇,引人遐想。 刚认清自己性取向,遇上这么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画面,戴星台心里住着的那头鹿突然怦怦撞了几下他的胸膛。 他脑海中竟然瞬间浮现出对方的名字,即使高中三年里他们交流过的次数屈指可数。 “帮我,帮帮我……”萧凡宋抬头努力看清楚被自己撞到的人后,呢喃着开口求助。他只是出来替同学过个生日,谁知被人觊觎上,不小心喝了加料的酒,着了道。 戴星台伸手揽住怀里手脚发软的人,对方的身体热得不像话。大概是他的怀抱结实且温暖,让萧凡宋感到心安,几乎瞬间就靠了上去。 他半拥着萧凡宋,走廊那边一个年轻人慢慢找过来,看见他们,尤其是他怀中的萧凡宋时,眼神一亮,那种光亮让戴星台感到不适。 对方试探道:“你好,这是我的朋友,他喝醉了,我来接他回……” “滚。” 戴星台懒得听他编。 那人顿时愠怒,但暗自打量一番人高马大的戴星台,两相对比,心里打起退堂鼓。他啐了一口,骂骂咧咧地走了。 送萧凡宋到医院,戴星台垫付了医药费,陪他又是洗胃又是输液,最后在旁边的陪护床对付了一晚。 这次重逢,可以说地点和情形都不尽如人意,但在戴星台的主动下,两人无可避免地熟络起来,发现彼此就读于相邻的大学。 那时戴星台尚年轻,相信浪漫,也相信所谓上天安排。 到大三,两所大学的学生之间突然传开X大的校草在追求Y大校草的消息。许多人起初不肯相信,直到这则桃色绯闻得到X大校草戴星台的证实。一夜间,两个校园论坛上的失恋男女人数暴增,不知几何。 一旦真的喜欢上某个人,戴星台绝不遮遮掩掩,而会坦荡地表达出来。 那天在萧凡宋的学校蹭课陪他,一名女生开门见山问戴星台是不是真的在追萧凡宋。 他点头时半分犹豫都没有,神色间一派坦然:“是的,虽然他目前还没答应,但我的确在追求他。想要认真和他谈个恋爱的那种追求。” 当时萧凡宋盯着桌子上的书不作声,面容也同往常一样冷若冰霜,只有戴星台注意到他耳根悄悄红透了。 杨甫风风火火冲进酒吧,看见坐在吧台一角的戴星台,两眼一亮,“老戴!” 他穿了件酒红色的真丝衬衫,还极sao包地敞露大半胸膛,三两步走到戴星台旁边坐下,顺便打发周围被好友吸引过来的狂蜂浪蝶,“诸位美女都散了散了啊,我兄弟早就走进爱情的坟墓沦为已婚人士了。你们围着他不如考虑考虑我,看见没,他手上还戴着戒……”杨甫说着伸手一指,突然噎住,“咦,你戒指呢?” 戴星台放在吧台上的双手虚拢着酒杯,左手无名指上空无一物。 没人留意他听杨甫提到“爱情的坟墓”时,眸光动了动。 “帅哥,人家明明没结婚,你们编谎话都不事先通个气么?”一名美艳女人笑盈盈的,娉娉婷婷走到近前,藕臂一展,欲去搭戴星台的肩。若有似无的甜腻香氛弥漫开,戴星台皱起眉,稍稍侧身,她的手便落了空。 他转头看着身边的女人,礼貌地微一颔首,音量不大不小,正好能让周遭蠢蠢欲动的女郎们听见:“戒指是无意弄丢了,我的确已婚。抱歉,我们有些事情要谈,可以给我们一些私人空间吗。” 三两句把话说死,又令人无从拒绝。 杨甫心道狡猾,明面上还是笑眯眯地给女士递台阶:“美女,他不解风情,你转下头,他旁边这位帅哥解得很。” 美艳女人转头来看他,抿唇一笑,指尖夹着张纸条塞进杨甫大敞的领口,软腻的手掌柔柔按在他胸膛上,凑到他耳畔呵气如兰:“好,等你来解我。” 走时不忘在杨甫颊边留下一个火红唇印。 等人都散干净了,杨甫把纸条从衣服里掏出来随手塞进口袋,跟调酒师要了张湿巾,一边擦脸上的口红印一边稀奇问道:“今天下红雨了?你居然约我来酒吧。你,老戴,戴星台,婚后五年第一次踏足酒吧,还是跟我一起来——说吧。” 戴星台含了口淡琥珀色的酒慢慢下咽,酒精刺激着味蕾,径直从喉管一路烧到胃袋。他正欲开口,又听杨甫说:“是不是我们公司要破产了?就知道没我不行。真破产了我倒不打紧,火速回家继承我爹的皇位,你,一穷二白的,别又得重新从搬砖做起……不然,等我继位了,尽量给你捞个清洁小弟当,苟富贵勿相忘嘛。” 戴星台这才笑了,叫来调酒师给了杨甫一杯与自己一样的龙舌兰,道:“喝吧。” 见他有了笑模样,杨甫不再客气,“怎么突然叫我来喝酒?一脸谁欠了你几百万似的。” 戴星台沉默了片刻,说:“心情不大好。” “废话,问的就是你为什么心情不好。”杨甫懒洋洋托着腮晃荡手里的玻璃杯,忽然脑袋上灯泡叮一亮:“因为婚戒弄丢了?” “……不是。”戒指还在,那不过是为了脱身胡诌的借口。 戴星台摸了摸自己空荡的无名指,指根曾数年如一日地戴着一枚素面铂金戒指。因为他与萧凡宋都不是偏好张扬高调的人,当初求婚时他便选了这样的对戒,仅在戒指内侧刻了彼此的名字缩写。 那枚本应戴在左手无名指上象征着爱情的戒指,如今每每多看一眼,只能令他感到灼痛与锤炼。 昨天他将戒指取下来默然看了半晌。上面流动着莹莹的光泽,但才取下没多久就已失去了原本沾染的体温,触手冰凉。 戴星台没再留恋,将其妥帖放进戒指盒,合上了抽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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