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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流浪的尽头》 (第1/1页)
《流浪的尽头》 作者:冷谚明,冷眼集系列。 以前从来没有想过──原来,离开可以这麽容易。 一份辞呈,离开待了将近三年的政治公关圈。 一张提款卡,离开那个住了两年多的家。 一通电话,拉大了随时都有十几年情谊好兄弟可以相陪的距离。 一双我最Ai的leveis帆布鞋,离开从小成长的台北。 唯一例外的是:一双手,却是两个人。 然後,开始流浪,到那儿都可以。 就是不要台北。 搭计程车去搭客运的时候,司机大哥说:「离开好啊,台北太吵了!」 回去参加今年书展的时候,老友松音说:「写作需要安静的环境,但是几乎每一家出版社都在台北,活动也都在台北,什麽都在台北!」 跟亲朋好友要道别的时候,每个人都说:「之後要做什麽工作?不好找吧?」 其实我还没想到那边,也暂时不太愿意去想。 只要我还肯写,应该是暂时饿不Si的。 更何况,休息这一个月以来,我已经足足胖了五公斤,不过最近这几天食量又开始恢复先前的状态,所以T重应该是不会继续再上升了吧? 应该。 其实,司机大哥说得好;松音说得对;大家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,不过……如果不是工作因素,我还真希望宁静一些的生活。 书展的时候,我们一群人在二馆对面的邮局门口的阶梯上休息,就在大家聊天聊得热络之中,我发现在队伍的後方有着大男孩偷偷看了过来,应该也是在等着要参加签书会的读者,於是开口邀请他过来跟大家一起聊天。 後来在出版社的摊位上假冒店员服务读者的时候,猫旅人跟我提了一个对待读者不太友善的作者的八卦,接着他说:「我觉得那个跟作者红或是不红,关系不大,不然刚才你也不会请那个读者过来一起聊天,是吧?」 大概吧。 但,我想是经历因素的关系,因为T验过酒店少爷的夜生活;因为主持过语音聊天室;因为当过服务业的店长;因为教过补习班;因为待过公关界,还是该Si的政治;因为坐上了编辑、经纪人、版权代理人的位子…… 所以才会该Si的越来越不能用男孩这样的称呼来写故事男主角。 阿猫,那天我一直要跟你说却忘记的,就是我其实b你小上四岁,我是1985的。 我已经忘记究竟是什麽时候开始感觉到的──认为自己写不出学生背景味道的的这件事。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为了从nV人笔的手感之中找回以男生角度来看故事,这个月的练笔还算有收获,里头的那个男生似像非像,就彷佛是……看见了一个全新的冷谚明。 那感觉挺好的,就是速度还不够快,同样的时间,写Ai情的字数整整只有写恐怖的一半,而且耗费脑力的程度完全不成正b…… 也许写完手上这部新作品的时候我会练得更完美一些,虽然也是可以放轻松一些来写,不过我实在不愿意啊……因为那样的故事我写起来会很没感觉。 始终,我都是喜欢真实写法的。 书展从春天带回来的书当中,有一本香港作者的作品,是个销量超越亦舒和张小娴的新一代畅销天后,看完後我对着nV孩「自言自语」,一个她也答不上的问题。 「你看这里面的写法,有个很大的特sE在橘子的作品里头也常出现,不晓得是谁先开始这样写的?」因为会那样写的作者实在不多。 而且,我想现在绝大数人,已经把那当做橘子的一种风格了吧? 什麽时候才会有属於「冷谚明」的风格──我自己的风格呢? 「其实已经有了呀,只是告诉你的人还不够多而已。」nV孩安慰着我。 「像是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男作者、写了一篇篇很细腻的nV生角度的故事这样吗?」我笑笑。 去吃一回转寿司的时候,我对着正用力大嗑鲑鱼的nV孩问:「你觉得我去把头发剪掉好不好?」 「……不需要思念的长度了吗?」nV孩错愕了一会儿才缓缓转过头来。 「不需要了。」没想到我回答得这麽轻描淡写。 因为,「它们」也是会累,也是会想休息的。 陪nV孩回彰化老家的路上,趁着等红灯,nV孩对着我问:「到时候你要怎麽把书寄给那个nV孩?」 「她高雄的家已经般了,之前她任教的那所学校聘期只有一年,所以我也不知道她现在还没有在那边……没关系,到时候再看看吧!」 我相信如果那个nV孩想看,自然会去找的,因为那是属於她的故事──我们的故事。 而且我的字实在不好看,在签名的时候还要想得写些什麽话语也是挺烦恼的,更何况……我已经在那本书里头整整写了十二万字给她的话──那是一封迟到的情书。 因为从头到尾我都是使用第二人称。 「我一直想问你,後面她已经不在你身边的内容,关於她的那些部分,你怎麽可以写得那麽……相似?」 「因为有些地方,真的就像故事里头所说的那样,是幻听对话出来的,本来是我一直在想如果她还在,这时候会对我说些什麽?後来渐渐地,我就开始听见了那些声音,听见那个属於我记忆中的她。」 「……难怪你都不肯吃药。」 「有时候,身T之所以自动产生那些会令人不舒服的症状,其实是为了保护它的主人。」 「什麽意思?」 「就像……有些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,当只剩下难过里头还有、可是你不找回来就无法撑下去的时候,你只能跳进去。」 「这的确是你会做的事。」 「话说,你当时在看她写给我的那几封信的时候,有没有发现她的笔法……」 「在模仿你?」 「嗯,她是配合我的写法在写没错,不过其实啊……应该是我在学她才对,因为她在写那些信的时候,那时期的我,文笔可以说是烂透了。」 「我听不太懂耶……」 「想想我的nV人笔。」 「你是说……」 「是啊,都是老师教的。」 是啊。 离开彰化的路上,nV孩又问了。 「欸……如果你再见到她,你最想对她说的一句话是什麽?」 「那个我写在序的最後了呀。」 「是你,看见了吗?」 「可以换一个也行。」 我,做到了。 然後,是一个新的流浪,还有故事。 【有些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,当只剩下难过里头还有、可是你不找回来就无法撑下去的时候,你只能跳进去。】 Ps:先提前跟大家拜年,祝各位新年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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