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章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第42章 守夜人的邀请  (第1/2页)
    许乐躲在墙角,略显惊奇的摇摇头,又笑了一声。    “想不到,居然是她。”    许乐还说为什麽在原主的记忆里始终找不到居雅夫人,原来她根本就不存在於原主的记忆中。    而是自己记忆里的人。    那个在古音多母树之界,穿着普通的中年nV人。    当时的她,普通的就像是一个中年家庭主妇。    无论如何,都没办法和眼前盛装出席的居雅夫人放在一起。    “她认出我了!”    许乐很确定,居雅夫人也发现了他,这不仅仅是记忆的问题。    而是古音多命运在真实世界中的碰撞!    当他们能够发现彼此的时候,就一定可以认出彼此。    “说起来,我们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一种命运的共同者,为什麽我有点害怕见到这家伙呢?好奇怪的感觉。”    许乐没有和居雅夫人相认的想法,更没有去找她的念头。    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,小人物,就应该以小人物的方式活下去。    找一份工作,好好的生活。    b如,公务员?    ……    下城区B2片区,守夜人分部。    将黑猫留在门外的墙头,叮嘱它不要乱跑之後,许乐进入了守夜人分部,领了一张询问证,坐在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。    因为黑cHa0的缘故,这里的人十分忙碌。    不过现在守夜人还好,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调查,探索,作战。    现在事情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,大部分的工作,都会递交给灯塔守卫来处理了。    “许乐。”    “我在。”    “进来吧。”    许乐寻着声音,来到了守卫办公室里。    “报什麽案子啊?还是注销户口?”    坐在办公桌前的行政人员看起来很忙碌,今天来到片区的人,大部分都是做这两件事情的。    黑cHa0後的报案,或者给自己Si去的家人注销户口。    “我不是来报案的,也不注销户口,我今天来是找守夜人B2区6分队队长,白静小姐。    是她让我来找她的,刚才在门口预约的时候,我已经说了。”    许乐说完,这名行政人员才缓缓抬起了头,盯着许乐。    似乎是想要从这种对视中,确定许乐是不是在说谎。    “你说,是白静队长让你来找她的?”    “嗯,是这样的,白静队长本人说过,她还委托王树先生又说了一遍。”    王树?根本不认识。    不过白静的大名,这个行政还是听过的。    B2-6的队长,老油条了!    “你确定是白静队长让你来的?”    “我确定。”    “那行吧,你等会。”    行政终於放下了手中不断整理的材料文件,还有户口档案。    拿起了手边月石通讯器,拨通了守夜人分支6的号码。    “喂,是白静队长吗?”    “我是白静,什麽事?”    “这里有个人说是你让他来的,他叫……    哎小子,你叫什麽来着?”    听到对方问自己名字,许乐连忙坐直。    “许乐,我叫许乐。”    ……    一个小时後,许乐有些拘谨的坐在一间小黑屋里。    这里的小黑屋可不是形容词,而是一间真正没有光的小黑屋。    古音多秘密之语在这个房间内盘旋,配上黑暗,让这里多了几分Y森。    【屋内的光照强度为3,目前处於黑暗状态,5小时40分45秒之後出现1级怪异。】    【屋内区域受到特殊能量g扰,红月与古音多g涉中断,怪异倒计时停止。】    这样的提示不断重复,不过还是让许乐头皮发麻。    这些守夜人,居然真的可以生活在黑暗里?    可把他放在这里已经快20分钟了,究竟是什麽意思啊?    “请问一下,有人吗?”    许乐其实後面还有几句话没说出来:    有没有人啊,我呆在这屋里已经20分钟了,我好害怕突然刷一只怪异,能不能来个人啊?    可他寻思着这样太丢人了,索X就省略了後面几句。    啪!    房间的灯被打开了。    白静穿着一身便衣,手里捏着根冰棍,闲庭信步的走了进来。    “你看起来好像不怎麽害怕,这一点倒是很有趣啊,很符合我们守夜人的特质。”    许乐听到白静这麽说,连忙摆手:    “额,白静队长不要开玩笑了,我这种人胆小又怕事,怎麽可能符合你们守夜人的标准。”    “呵呵,你黑cHa0时的表现,可不像是你说的那麽怂。”    “那都是自救,人都是b出来的。”    白静微微皱眉,她感觉许乐这句话说的有歧义,算了,也许是她多虑了。    “我听说你在黑cHa0的时候,使用仪式法成为了红月术士-通灵者?真的吗?”    许乐很清楚,经过前天晚上之後,自己怕是底K都被守夜人翻出来了。    这种事情,还用专门确定一下?    当然了,你要演戏的话,那咱也配合,许乐略显憨厚的m0了m0脑袋:    “是啊,这事您都知道了,队长您消息可真灵通。”    白静略微昂头没说话。    顾北辰撇撇嘴,不屑道:    
		
				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